中心概况

为保证中心检验工作的公正性、独立性,保持中心良好信誉,特作声明如下:
a)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国检中心管理意见、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、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、监督管理办法、能力认可准则等要求,坚持依法合规运行,履行法律义务,承担法律责任;
b)严格遵守《质量手册》的规定,并把《质量手册》作为中心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,严格按有关标准、规范、规程及细则等进行检验工作,以诚实、公正、独立的态度确保各项检验工作的质量,并对检验结果负责,确保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、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;
c)不以经济指标考核中心内部工作人员,确保检验工作质量,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,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,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度;
d)坚持独立检验、独立判断,保持和发展认可的检验能力。中心及中心人员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、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,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,不出具不实、虚假报告,确保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、报告的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、完整; 
e)不接受有违检验公正性的投资赞助,不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开展评比活动及向社会推荐、监制、监销中心检验的产品,不参与中心检验产品的经营;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;不因成本、周期、职务等方面的压力而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;
f)不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承担商业委托检验活动;
g)不违规向企业收费;
h)不阻拦客户与检验有关的投诉,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作出合理的答复。
以上声明,本中心愿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、客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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